照度是照明工程和日常生活中衡量光線強弱的重要指標,直接影響91视频污污污的視覺體驗和工作效率。本文將係統介紹照度的基本概念、核心計算方法。
照度(Illuminance)是指單位麵積上所接受可見光的能量,通俗地說就是物體表麵被照亮的程度。它的科學定義是:照射在單位麵積上的光通量,國際單位是勒克斯(Lux或lx)。1勒克斯相當於1流明的光通量均勻分布在1平方米麵積上所產生的照度。
要理解照度,需要先了解幾個相關光學概念:
光通量(Φ):光源單位時間內發出的可見光總量,單位是流明(lm)。例如,一隻40W的白熾燈大約產生500流明的光通量。
發光強度(I):光源在特定方向的發光能力,單位是坎德拉(cd),俗稱"燭光"。曆史上,這個單位確實源自蠟燭的發光強度——標準蠟燭在水平方向上的發光強度約為1坎德拉。
亮度:光源或被照物體表麵給人的明暗視覺感受,單位是坎德拉/平方米(cd/m²)。
照度與這些概念的關係可以形象地理解為:光源發出光通量(流明),這些光在空間中形成發光強度(坎德拉),最終到達物體表麵形成照度(勒克斯)。
照度的計算主要有三種方法:基於照度定義的基本計算法、利用係數法以及根據照度定律的計算法。不同的場景需要選用合適的計算方法。
1. 基本計算法
最基本的照度計算公式源自其定義:
E = Φ/A
其中E為照度(lx),Φ為光通量(lm),A為被照麵積(m²)。例如,1000流明的光通量均勻照射在10平方米的桌麵上,桌麵照度就是100勒克斯。
這種方法簡單直接,但僅適用於理想情況——點光源、均勻照射且不考慮環境反射。現實中光線會因距離、角度和環境反射等因素發生變化,因此需要更複雜的計算方法。
2. 利用係數法
這是工程上最常用的照度計算方法,尤其適合室內照明設計。公式為:
平均照度(Eav) = (光源總光通量 × 利用係數CU × 維護係數MF) / 區域麵積
利用係數(CU):表示到達工作麵的光通量比例,取決於燈具效率、房間形狀、表麵反射率等。一般辦公室取0.4,體育館取0.3。
維護係數(MF):考慮燈具老化、灰塵積累等因素的光衰係數,通常取0.7-0.8。
實例計算:一個4m×5m的會議室,使用9套3×36W的隔柵燈(每套2500流明):
Eav = (2500×3×9)×0.4×0.8÷(4×5) = 1080 Lux
3. 照度定律計算法
當考慮點光源和照射距離時,需應用照度兩大定律:
第一定律(平方反比定律):
E = I / r²
表示點光源在某點的照度與其發光強度(I)成正比,與距離(r)的平方成反比。例如,發光強度100坎德拉的燈泡在2米距離產生的照度為25勒克斯(100/2²)。
第二定律(餘弦定律):
E = E₀ × cosθ
當光線傾斜照射時,實際照度與入射角(θ)的餘弦成正比。垂直照射時(θ=0°)照度最大,隨著角度增大照度遞減。
這兩個定律常結合使用:E = (I × cosθ)/r²,適用於路燈、射燈等定向照明設計。
不同場所對照度的要求差異很大,國際標準將照度值分為24級(從0.5lx到5000lx),每級相差約1.5倍——這是人眼能感知的最小照度變化。
常見環境照度參考:
夏季陽光直射:60,000-100,000 lx
陰天室外:1,000-10,000 lx
辦公室:300-500 lx(國家標準要求)
閱讀照明:500-600 lx
滿月夜晚:0.2 lx
星光:0.00002-0.0003 lx
我國《建築照明設計標準》(GB50034-2013)對不同場所規定了具體照度要求。例如:
普通辦公室:300 lx
設計繪圖室:500 lx
教室課桌麵:300 lx
超市貨架:500 lx
停車場地麵:75 lx
在特殊情況下,照度標準可調整:
提高一級:視覺作業要求高、長時間緊張工作、識別移動物體等情況
降低一級:短暫作業、精度要求不高、建築功能要求低等場合
照度通常用照度計測量,其核心部件是光傳感器(如矽光電池),將光信號轉換為電信號後顯示為勒克斯值。專業測量需注意:
光源穩定時間(白熾燈需燃點15分鍾以上)
排除雜散光幹擾
選擇合適量程和精度(道路測量需0.1lx分辨率)
影響照度的主要因素:
光源特性:功率、發光效率(白熾燈約12.56流明/瓦,LED可達100流明/瓦以上)
距離因素:遵循平方反比定律,距離加倍照度降為1/4
照射角度:斜射時照度隨餘弦值降低
環境反射:淺色牆麵可提高空間整體照度30%以上
燈具設計:燈罩形狀、安裝高度(推薦2-2.4米)影響光線分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