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色塗層板,也稱為塗層板、有機塗層板或預塗鋼板,廣泛應用於建築及各種鋼結構工程、家具及辦公用品、家電及家用設備、運輸工業、箱型容器等行業(詳細用途請參考文末表格)。為了確保外觀光澤度的一致性,必須進行光澤度檢測。以下內容詳細介紹了彩色塗層板光澤度的檢測方法。參照文件《GB/T13448-2019》。
1 通則
本方法適用於彩塗板塗層鏡麵光澤的測定。
2 原理
通過測定塗層鏡麵相對光反射率即可測出試樣的鏡麵光澤,測量單位為GU。
3 試驗裝置和材料
3.1 60°光澤儀或多角度光澤儀,設備測量示值誤差不大於1.0GU。
3.2 校準板:通常為儀器自帶的拋光玻璃板或陶瓷板,用於儀器校準。
4 試樣製備和試驗環境
4.1 試樣尺寸不小於71mm×110mm,試樣應平整、無油汙、無損傷、邊緣無毛刺。
4.2 試驗在試驗室環境下進行。如有爭議時,應將待測試樣在溫度為23℃士2℃,相對濕度為10%, 士1%的環境中至少放置24h後再進行試驗。
5 試驗步驟
1.5.1 儀器校準和準確度驗證
按照設備說明書的規定,進行光澤儀校準,校準結果應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要求。采用光澤標準板或自製光澤標準樣板,對校準後的儀器進行準確度的驗證試驗。驗證試驗的準確度和試驗頻度可根據實際需要製定。製定驗證試驗的準確度要求時,需同時考慮設備和標準板的準確度。
5.2 測量
5.2.1 通常采用60°光澤儀。如供需雙方協商一致,也可采用20°、81或其他角度光澤儀。
5.2.2 將光澤儀平行於彩塗板軋製方向(光澤儀的入射角和反射角的軸線平行於彩塗板軋製方向)測定試樣的鏡麵光澤。至少在試樣表麵3個不同部位進行測定,分別記錄光澤讀數。如供需雙方協商一致,也可采用其他測量方向。
6 結果的表示
3個不同測量部位塗層鏡麵光澤的算術平均值,即為該試樣的光澤,單位為GU。
7 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采用的試驗標準和協商條款;b)儀器型號,選擇的入射角;c)試樣信息;d)試驗結果;e)試驗日期和試驗人員;f)測量方向。